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萍乡网警警示火币传销骗局 火币网称公司品牌名被人冒充
火币网是否遭到了非法分子的利用?
9 月 14 日,江西萍乡市网络警察的官方微博账号“萍乡网警巡查执法”发布了一篇名为“萍乡市民请注意!警惕伪装成虚拟货币的传销骗局!”的微博。根据微博的内容,2020 年 9 月 10 日,芦溪县公安局收到民众举报称:近来芦溪县有人正在推广一种称为火币的数字货币,只需要投资三万元就能每周获得数百元的收益,一个月可赚取 3500 元。而推荐新会员后,每月更可获得两万元。
“萍乡网警巡查执法”发布的微博截图
此外,“萍乡网警巡查执法”也科普了火币网以及虚拟货币,指出火币网是一个集成了多种虚拟货币的交易平台,其中包括比特币、以太坊、莱特币、泰达币、瑞波币等正规虚拟货币,但也有百川币、摩根币、贝塔币、马克币、暗黑币、克拉币、华强币等非正规虚拟货币。火币网的主要业务在国外,我国有关部门难以对其实施有效的监管。
“萍乡网警巡查执法”警告称,这些“虚拟货币”都有着共同的特点,即它们都声称自己具有创新性,并承诺给用户带来高回报,但实际上却只是传销骗局。在中国,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并不受法律承认,其他如火币、百川币、摩根币等非正规虚拟货币实际上是毫无价值的,完全依赖于投资者的炒作将其价格抬高。一旦无人再购买,这类虚拟货币的价格就会大幅下跌,投资者的资金会在一夜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踪。
对此,火币网向澎湃新闻记者回应称,从该微博所述的案例可以看出,与火币并无任何关系。芦溪县公安局所遇到的情况是冒充火币的传销诈骗案件。由于火币交易平台从未交易过文中所说的“百川币、摩根币、贝塔币、马克币、暗黑币、克拉币、华强币”等非正规虚拟货币。文中提及“芦溪县有人在推广一种叫做火币的数字货币,一个月可赚取 3500 元”,事实上,“火币”只是公司的品牌名称,并不存在所谓的“火币”数字货币,这是一个非常明显的事实。过去,当火币发现冒充其客服或冒充其平台的情况时,也曾多次报警。
澎湃新闻记者搜索发现,据《法制日报》7 月的报道,浙江温州市瓯海警方破解了一起罪案,犯罪嫌疑人从 2019 年以来,假冒火币网名义,创建了一个社交聊天群“火币Global搬砖套利HT中文群社区”并实施犯罪,让群成员将自己的 ETH 转账至群主指定的账户,然后返还 1:60 数量的假火币官方发行的 token。
火币曾经是中国三大数字货币交易所之一,另外两家分别是币安和 OKEx。火币网官方网站称,火币全球站是比特币交易平台,提供比特币、莱特币、以太坊等多种实时价格行情走势图,为全球超过 130 个国家的数千万用户提供数字资产交易和资产管理服务。
主流虚拟货币和非正规虚拟货币有价值吗?虚拟货币分为主流虚拟货币和非正规虚拟货币两大类。
一位业内知情人士告诉澎湃新闻记者,所谓的“主流虚拟货币”,是指比特币、以太坊、莱特币这样的老牌虚拟货币,它们本身就具有较为广泛的社区共识,并且拥有实质性的项目意义,因此经历了一个从泡沫到价值认同的过程。这类虚拟货币目前来看是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和用户基础的,在发展中逐渐被赋予了价值。
2013 年,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《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》,否定了“虚拟货币”的法定货币地位,比特币等“虚拟货币”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。
然而,今年 5 月,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一个比特币财产纠纷案件中表示,比特币的商品属性并未被否定。主审法官刘江认为,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没有禁止持有比特币。《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》中更是提到:“从性质上看,比特币应该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”。因此,比特币具有虚拟财产和虚拟商品的属性,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。
而对于非正规虚拟货币,“萍乡网警巡查执法”认为,非正规虚拟货币都是打着创新的旗号,给用户承诺高额的回报,实际上却只是一个传销骗局。
上述知情人士也指出,许多非正规虚拟货币现在是在打概念牌,对于一些人来说可能有一定的投机价值,但没有任何投资价值。这类非正规虚拟货币为了让新人接手,常常采用类似传销的手法。
“从 17 年到现在,非正规虚拟货币一个接着一个,打着各种旗号和名目,声称要落地,实际上却是诈骗行为。然而直到现在,没有任何一个非正规虚拟货币得到了认可,成为了主流虚拟货币。”他补充道。